2014年12月1日星期一

婚礼进行曲

婚宴就像上了发条的钟,无论是谁的婚宴,人人都会到点名处交钱,被安排坐在一个位子上被等被喂饱,全场呐喊,自己那一桌呐喊,听人家呐喊,被喂饱然后把体重带回家。有时候可以感受到新人的快乐,有时候你会怀疑结婚的到底是谁,或被新人怀疑你到底是谁。但都不太重要,只要前面所述的环节一个不漏,是不会有问题的。

以前还是小孩的时候老妈不失机会地训导我的餐桌礼仪。慢慢长大后,我慢慢因为要保有自己餐桌礼仪的原则而不再参加婚宴,这是笑话。能不去就不去,不过还是有去的时候。

所以昨天又进行了一次这种毫无新意的婚礼进行曲。但这次不一样,我瞧见一个美女,但我眼睛看到的事情让我再度感受这个世界的不公,和让我再次质疑上帝的存在。

美女是个服务生,他男友也是服务生。男友其貌不扬,染着半头金发(看似染不起剩下的那一半),左耳两颗耳环,如果换一身衬衫再加一条牛仔裤就变成和卖盗版的低级坏人同样的等级。女友看起来还是学生,还穿着一双校鞋,应该半年没洗过。

用相貌和打扮来评价一个男人配不配那个美女自然会降低我的等级,那个无赖可以很不要脸的经过他的女友一次就摸她一次,部位就不详述了。我当时立即发誓如果我交一个女朋友的目的是为了摸,请上天赐以壮士来取我首级。

无赖。美人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不公。全世界的美女被掌握在1%的无赖男人手里。

可能上帝不管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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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久很久以前这样写道:

择偶条件一:安静的女生。
择偶条件二:与辩论界无关的女生。
择偶条件三:不幼稚的女生。

好幼稚。

时间磨光了不切实际的需求,八个月前,就是上一篇部落格撰写的时候我已经谦卑得只是梦见牵着那女孩的手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醒来的时候快乐的不得了,毕竟没有牵过手。也生气得不得了,竟然只是在梦里牵过手。

瞧,我真的和那1%的无赖扯不上边(不然我就会牵,不,摸一个美女的手)。我甚至已经放弃在公车上会和其他女性邂逅的机遇,我的视线不离开手上的书,或用眼皮遮蔽我的眼球和外面的chaos。

我失去了人类中学时期特有的恋爱过程的熏陶,也即将失去大学时期自由开放的相爱历程。我到底在干什么,这世界到底对我干了什么。或许我应该喜欢动物还是类似的非人类生物,它们只会觉得你身上可能会有好吃的,或你身上有一部分是可能会好吃的。简单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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