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星期五

一路向北

有一天晚上被洪依娃和陈庭毅两个不速之客闯进家里。原本以为不必认真,但他们总是动真格的,从来都不会放过我。打完球回家的时候开始后悔和陈昌挥在球场上野兽地互盖,可是毕竟都来了,我也没有赶他们走的力气。不赶走他们,最后就一直废话到4点钟,我心甘情愿。听见了许多离离合合的故事,似乎不可能,但是还是分了,还是合了。也听见许多毕业过后就智能退化的人在做许多无聊的事,祝愿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可能谈了6个小时里面,每半个小时就会被斥责已经丧失关心人类的本能一次。太多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不想知道的东西,太多没有关系的东西。可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就好象做人没有心一样,不是蠢,是没有血性,是和一直壁虎还是蟑螂的分别都没有的。

作为一只蟑螂,我已经不能说爱她。
排除喉咙构造发育不健全,因为我甚至连最基本的关心都没有。不要说面子书,连我妹这个奇奇怪怪的人物都把她添加位好友,而我仍然在“Add Friend”键上徘徊了九个月,这种态度肯定无法归纳为关心。

忘了她吧,总会有一个声音在说,无法分辨是天使还是魔鬼。
结果大脑直接用梦境来比了一个中指。

梦见一堂奇怪的体育课。大家要跳进池里憋气五分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一个池塘),排队等跳的时候和她聊了两句,说我黑了,瘦了(听见这句话我已经感觉到这肯定是一个梦)。然后看着几个无关紧要的卡通人物湿漉漉的从池里爬出来,好像没过三十秒吧?那些人怎么就这么不济。最后到我,感觉到她看着我跳下去的,结果一憋气,就醒了。

忘了她?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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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事情总是像后视镜里不断倒退的模糊影像。不太记得,可是就像那些破梦一样,总是会不经意的看见。对于这种会潺潺流走的印象,它们依旧会在窗外留下一条没什么紧要的小溪,淹不死人的。

她现在很好,我现在不坏。就这样一直下去吧。

2013年1月20日星期日

大头症

和很多人一样,总是想变得很有型,有时候完成某事觉得一种莫名的成就感就会觉得有型,尽管客观上看来只是比较智障的沾沾自喜,可是满足感会进化成自大,自大会慢慢演变成狂妄自大,然后再升级成为非常狂妄自大。

见多了智障的沾沾自喜,所以无论自己有多爽,很难允许自己的脸有各种表现内在情绪的表情,因为不想成为大头症候群的一分子。然而总是有狂妄自大的人,总是有智障的人,也总是有沾沾自喜的人。Listen姐是一个,潇洒哥算一个。

看了Listen姐的短片,有了一个小时作为一个正常马来西亚人会有的愤怒。到了下一个小时,曾经尝试诠释她为什么可以有这样的想法,看见连不怎么接触辩论的人都可以长长的写出一篇反驳稿。想来想去,这位小姐怎么说都是是没有错的。所谓不知者不罪,她的一无所知、无知、假先知、白痴已经充分证明任何想要花力气和这个心智不健全的人类辩论在这个法治社会是不道德的,我们只能送这个人在教育,作为心智水平更高一层的人类,listen姐已经不再对我造成困扰。反而是她的大头症,在享受了那么多的欢呼和发出那么多狂妄的言论以后,更加令人担心。

潇洒哥,上几篇提到过的那一位。我一直认为这个人对于有型的诠释是很前卫的。毕竟在课堂上没有任何问题可以被称为蠢问题,可是作为还差不到400天就成年的一个人应该具有判断什么问题应该在什么场合和什么时候问的能力。所以,我认为能够促使他在做了这么一个不适时机的动作,很显然也是大头症带来的兴奋剂使然,否则一个人的狂妄指数绝对不会高成这个样子。

难道就不能低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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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过妹的生物课本,说任何激素过多或过少的分泌都回带来负面效果。比如说:
太多生长激素就会有巨人症,太少就变侏儒。
也比如说:太多兴奋引资就会有大头症,太少,就会隐形。

没错,我说的绝对是隐形。因为我隐形过。
有好几堂课都自己在人群中静静的来,静静地听,然后静静的走。不要说带走云彩,我连毛都没有带走一条。仿佛没有被人发现过,因为点名单甚至没有被传到我的手上,还是我找老师签的。

这事当然不能怪任何人,一个人的世界要长成什么样子是自己的决定,自己要长成什么样子也是自己决定。所以隐形也是一个比较个人的决定。不出风头,书好好念,分数乖乖的来,一切都好好的就好。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人,因为比较小,容不下。

爸妈总是对我的 交际能力感到非常的不满。此事与交际能力无关,只不过我想做自己,我自己的交际理念就是这样的,让我在这件事情上做主,让我独处,长时间的独处我会舒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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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舒服服的过上一天是很奢侈的。因为总是有太多的东西要做,所以每当觉得舒服的时候一定会有什么事情不对。唯有让自己不舒服下去,成绩才会好一点,大家快乐一点,问题少一点,可能命会长一点。所以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不要把自己看的太重要,不要问自己死掉以后还有没有人记得,因为没有人会为大头症喝彩,低调一点比较好。

2013年1月3日星期四

没什么

过元旦没有什么特别的,每一天晚上都有十二点的对不?有时会搞不懂一过半夜就在乱喊乱叫的家伙知不知道自己在庆祝什么。当然,还有部分人会许愿,操,已经很久没有对许愿干果兴趣,许愿只不过是一种毫无作用的自我安慰和浪费时间的仪式而已,除了让你有机会在下一次许愿的时候表达同样的愿望,它不会有太多正面作用。也许当上帝把我的爱情架上绞刑架的那一天,我就再也不愿相信许愿这回事。

重新上课,很多人觉得上课很了不起,值得在面书上宣扬一番。结果第二天去到学校很少人来上课,自我放假的现象不会因为年龄的增长而减少,也许这两者的关系是成正比的也说不定。会计课上的是那年张慧容在教,我在流口水的各种比例。虽然当时后流口水,可是其他同学听到快要中风的时候,我已经可以悠哉游哉的收拾书包回家去了。

在大家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背上书包,不忘和老师道别就走了。我觉得可以用飘然而去来形容,BYE,是我在那堂课唯一用喉咙发出过的一个单字。

回家后想起以前玩过的neopets,然后就不断玩。除了没脑子,我想不起还有第二种冲动会让我做这一回事。

当然也不能够一直玩,买了一本资本论回来看,很厚。
看着看着,视线的焦点从“货币的价值与劳动剩余价值”的标题逐渐转到灰暗的天空,结果那片灰暗的天空是三个小时后最后一个模糊印象。

结果做梦。几个梦。

先是做梦到回家乡的时候给了好几千块钱给阿公,不断数钞票,不过也许那些钞票不是我的,因为数起来一点都不心痛。不知不觉就醒了,翻了个身,接着睡。

梦见她。

不过我想这个应该不是梦,因为这个梦境很熟悉,似乎就在哪里发生过。认真一看,就是学校的走廊,毕业晚宴那天,没错,是他,漂亮的礼服,腰间一个白色的蝴蝶结。令人惊讶的地方在于对白也一样,甚至连林舒敏那时在我们之间快速穿过这种细节也被脑细胞默写了出来,除了再度承认她对我的大脑很重要以外,也证明了脑袋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东西。

可是这个梦境毕竟不是我想要的,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我喜欢的梦境,醒来过后什么都忘记?偏偏碰上了这种鸟蛋梦境, 醒来过后还记得,我给了自己的脑袋一个满意的借口,那就是睡觉前不要打电动,这种垃圾睡眠时什么垃圾也会给倒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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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是这样说,心里还有一道高墙仍未倒下,潜意识里的自由意志还是在想念着她。可能我想说这样更好,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这最终潜意识,他不会知道,别人也不会知道,没有人会受到伤害,妙极了。

可能这样会有一点变态,可是。。。。就让我这样吧,毕竟没有伤害群众利益是构不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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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档里面仍然有很多以前为她制作的商业笔记,尽管现在想起来很愚蠢,可是我觉得我当时后能够克服自己觉得所有笔记都是鸟蛋的想法,从第一章做到最后一章,还是有必要对自己肃然起敬的,不过已经不再重要,她会忘了这件事情的,没必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手机的信箱,所有的讯息仍然原封不动,自从与她失联以后,从来就没有和任何人通超过三个回合的讯息,也许我的手机也因为我不再使用简讯服务,发送简讯的功能可能就快退化了。

书本里的书签还是那年舞展的。一直都带着,看了超过50多本书,一直都带着。上课,旅行,温习,睡前读物,从来就没有舍弃过。

爱你,不过就是那种淡淡的喜欢。慢慢不能改变的坏习惯。

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

圣诞节?去他妈的快乐。

考完试以后,觉得老师这个名词和老贼是永远分不开的。因为出了合法与不合法的分别,工作精神把这两个职业完美无瑕的撮合了在一起。

当然,能够看得出老师出题的时候是一幅老贼的模样是一种本领,毕竟还是有人傻傻分不清楚,被老师痛宰了一轮也不知道,笑嘻嘻的走出考场,和白痴根本就是一个样。考完试的我,伸了一个懒腰,胡乱的把文具塞进书包,头也不回的回家,对一切已经过去的答案不再感到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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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一段空档打羽球,一个勉强还会的体育运动。

用投手榴弹的力度挥拍,尽可能把身上仅有的精力挤出体外,因为这样缺乏养分的大脑再也无法胡思乱想,就算会,也只能想到一个鸟蛋,成为一个暂时的智障。

当然,如果要升级成为肢体残障,还是有办法的。

结果约了几个人一起去爬山。过程就没有办法细说,整个翻山越岭的程序和打越战的差别不大,全身都是泥泞,每走一步路都是一种折磨。不过我需要承认这个脑袋装糨糊的决定是我怂恿大家的,所以我老实的告诉其他人说:如果想要打我的话没有问题,但是不要打头就对了。再也没有办法挤出一丁点的能量胡思乱想,那天杀得末日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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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时钟很准时,到时间就会大便睡觉。
心理时钟也很准时,每当时间潺潺的流去以后,总会在同一个时间被那模糊不清的过往惊醒,圣诞节就是那个混蛋的时间点。

耶稣在哪一个马棚出世已经不再重要,只是那么长的一段时间以后,虽然她已经变成记忆里一个小点,可是依旧闪亮,依旧夺目。我现在闭上眼睛,我还是能够看见她的眼睛。

从来没有挂过圣诞袜,因为圣诞老人如果可以把这段感情送给我,我相信一个袜子装不完。







芷靖,祝你圣诞节平安快乐。

2012年12月16日星期日

下雨的旱季

九皇爷那一天起就下雨,到现在没有一天停过。每每想到此处,总会想起李秀珍当初说马来西亚的雨季就从那天开始,一点都没有错,嘴角边扬起以后,也总是想起过去的地理课,无论是因为个人兴趣还是因为她也在上的原因,不太舍得。

这个星期是学校那个狗日的study week。所以除了不断做练习,和吃,已经无事可做。原本已经不太有色彩的生活一下子被打回原始社会,剩下黑白。黑白也就够呛了,当电话开机过后不再响起,各种通讯设备激活以后还是无人联络,我也只能耸肩,因为生活这幅图画连光和影也不知何去何从了。

每当感觉到这股很dry的日子来临时,心底总会冒出一股寒意,因为潜意识中我会不自觉地把这样的状况定义为正常。所以我说不是他妈的有病,就是作业与练习造成的神经错乱没有办法短时间内调适,但我总是觉得后者的可能似乎不太可能。

除了上课,班上同学对于寻求异性伴侣(不排除有积极寻找痛性伴侣)表现的异常活跃。我尝试加入圈子,可是我不愿意再逼迫自己做自己不擅长,感觉很无奈的事情。话题都不一样。或许这样说会容易明白一点,当甲提到BigBang的时候,我会想到霍金,而不是韩国的那个合唱团(因为我总发现他们没有办法个唱),当乙提到某某港剧的时候,我他妈的还在看几年前的。

所以我很不小心的在这一方面放纵了自己,放纵很久了。

除了频道差异,可能我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认真找个女朋友的事情。当然还会在看美女,可是怎么看,总是差了一种,气质。对,气质。

我没有办法解释气质这回事,很多人追求大胸,没大胸要挤大胸,露大腿(我总是在想他们和在穿内裤的分别是什么?)。我不能说他们不美,只是气质,使挤不出,和露不出来的。

或许我觉得那种气质只是属于一个人。我们彼此的直线距离要用公里来算,好几千公里。想起来总是好遥远,可是看起来,至少感觉上还活得好好的,那个笑容散发出来的气质没有变,一切都好好的。

我感觉上除了干了一点,其实也是好好的。好好的做作业,做闷了就打电动,打死了就看书。除了干一点,其实也没有什么,偶尔教教钢琴,富裕得很。所以说,不幸福就不幸福了,死不去。

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

狗公,公狗

今天去看戏,看见一只狗公。母狗已经一换再换,从兽医的角度出发,我相信今天看见的应该不是最后一只。

狗公就是把刘芷蔚弄得死去活来的那一只,母狗素未谋面,可是也没有认识的必要,毕竟如果要认识全部,只怕心有余而力不足。面对面的经过,已经不再理睬,因为我天生看不起狗公,尤其是母狗一换再换的狗公。

令人不解的是,女人似乎对狗公特别有兴趣。

很多人了解狗公的本质就只能是一只繁殖欲望非常旺盛的狗公这一不变的恶劣本质,可是他们的雄性荷尔蒙也强大到了能够让这些女人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们,然后不断抱怨他们的多情,他们的花心,然后继续喜欢他们,然后再继续抱怨,然后再继续喜欢。这种恶性循环,青天白日之下,也只有狗公这种特种部队能够做到。

穷人会有仇富心理。单身之人,是否会对狗公陷入同样的偏见?所以我认真地想过自己的境地。我不是。尽管没有真正谈过一场正常的恋爱,可是对于狗公的评价,我相信我仍然能够保持相对的客观。

对于女人来说,爱是哪门子的事情?和狗公在一起会有爱吗?狗公的那一类荷尔蒙的分泌足以强大到影响他们理智的决定?谈恋爱对于女人们来说和狗公来说到底有什么分别?没有体验过,也不想从一个狗公的角度思考,所以我宁愿相信凡人已经没有办法找到答案,答案在月老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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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有一个男朋友。

作者备注:写到这里,我已经不能够评价亲爱的男朋友是不是一只狗公,因为我坚信我的偏见无论如何都会让我毫不犹豫地把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仰慕者归纳为狗公。任何不恰当的用词请自行斟酌阅读。

老实说,出于个人的极端的思想,我一直在怀疑她到底喜不喜欢他。亲爱的男朋友总是在分享一些幼稚的页面,还有发表一些无聊的言论(相信这个只是另外一个不恰当的用词),而且她一点回应都没有(可能真的太无聊),也可能她原本就冷酷成这样,但是我真的很难理解为什么她会喜欢他。

当然最后我放弃去追寻这段留白、无解的过往。不是没有兴趣,只不过好奇心已经被强悍的时间冲淡,而且我相信如果我知道真相只会把已经遗忘的愤怒从新勾起,忽然会有一股找一面墙来把自己一头撞死的冲动。

既然她的悲喜已经有了容身之处,我应该继续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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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公狗是比狗公更有情义的生物。因为从来没有看见公狗需要很多母狗环绕在身旁。反而只有在母狗发情的时候,多只公狗一涌而上,干那禽兽应该干的事。禽兽干,没问题。可是如果狗公做了公狗做的禽兽之事,实在看不下去。毕竟人口暴增,我们人类没有太多繁殖的需要。

所以如果那亲爱的男朋友是一只狗公,同时干了公狗干的事。恐怕我将无法抑制自己,为地球消灭狗公的大业尽一份心力。


希望没有那么一天。
希望他真的是她悲喜的容身之处。

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

流浪记

371天以前,那天同样下着雨。坐在很显眼的一个座位,但不显眼的翻着一本无聊至极的《伯南克的美联储》,心里尽是从一切角度看下去都那么显眼的她。结果我很不显眼的告白,被很不显眼的拒绝。背起书包显眼的离开课室,开始了最不显眼的流浪。

自从不再与她联络,我似乎对任何通讯工具失去一切的兴趣,还是会在面子书里打滚,可是1年以后,发出的信息不超过一百条,拨出的电话应该也没有一个小时。没有人找我,我就不会去找别人。我不需要别人。

流浪的时候不交朋友,可是流浪的时候不能不阅读。读了很多书,在很多地方读过书,因为只有读书才能关起自己的灵魂,在自己的世界里面,是没有人敢打扰的。所以很多时候无论在哪里都读书,不为什么,只是想要自己流浪,与人无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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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学校又找到一个藏匿的地方。

五楼,视野超过十公里,人少,没人管。无需和他人有太多的寒暄,藏起来就在适合不过。只不过虽然喜欢安静但每一次都觉得静得发慌,每一次藏匿的时候总觉得少了什么。

我知道那是什么,可是就是注定要在藏匿的时候失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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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彼此的Mutual Friend从0 到50,再到88, 再到121。
看着彼此的距离从不到一公尺,到几十公里,再到几千公里 。
我想,我再也看不下去了。

当然曾经有联络的冲动。可是每一次都想起任何的冲动最后换回来的沮丧,愤怒和不解时,冲动慢慢变成蠢蠢欲动,再慢慢变成不想再动,之后就一动也不动。天知道我的心每一次都死在同一个地方,死在同一个人身上。

循人又有那个混蛋一般的毕业典礼。自从去年以后,每每想起毕业典礼就微微有气,尽管时日已久,可是仍然无法释怀。当毕业典礼消灭了我的中学生涯,也就消灭了我和她最后的一丝关联,此后从无瓜葛。操他妈的毕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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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伟健很喜欢林艾呈。他告诉我,没有见到她的日子很痛苦。听了以后,那种感觉很熟悉。似乎就是去年那种翻滚在沙发上对着她的信息久久不能自已的那种感觉。

可是时间的强悍,已经硬生生地把这种感觉狠狠的盖过。流浪的时候脑袋一片空白,当初多喜欢、多纠缠,甚至都想不起来。只是从前那种喜欢他的恶性循环已经渐渐褪去,只留下一层淡淡的喜欢,还有心上一条淡淡的疤痕。

继续流浪下去,说不定会哪天擦肩而过都不认得,成就了我流浪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