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日星期六

无事生非

一个无所事事的明天是重要来临了,所以就算眼皮会不听话的阖上,我实在找不到理由让自己浪费掉一个那么无牵无挂的星期五。流浪在部落格是对今天晚上时间的最好挥霍的方式。自己挥霍自己的时间,自己挥霍自己的金钱,自己挥霍自己的精力,只因为找不到人可以一起分享。

还在听田馥甄。

还有两天又是另外一个三号。总是记得半年前的三号,感性第一次战胜理性,蒙骗了自己的理智跟他告白,那段不安很快就结束。那天回家以后我听了5个小时的还是要幸福,把自然地理从头到尾读了第10遍,吃了两碗饭,没有看电视。

至今依然记得当时心跳有几快,组织句子的能力明显下降,相信当时后的形象一定有够奇怪的。不期待谁会记得这一段,只是在自己也不察觉的情况下把这段记忆留了下来,也不懂为什么,还是不时会把那段只有40秒不到的记忆拿出来端详,回想那个时候的心理状况,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的水平,可是把自己的脑袋再看深一层,其实当时侯原来真的没有认真的相信过自己会成功,吸引力法则,在不应该发挥功效的时候总是比书本描绘的功效来得更加贴切,具体。

听说他最近在烦恼在那里升学的问题,我没有意见,不应该有意见。尽管这个是当初组成拒绝我的理由的主要部分,但是我还是没有意见。不过可能我和他在一件事情上有着唯一的共识,那就是升学只是某种从屁股放出来的甲烷气,我和他之间的不可能与任何事情都无关,这种自然形成的没有关系,是没有改变的余地的。

我想这个是世界上最无奈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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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一个星期的pokemon,妹开始对我的心智成长多了那么一点的关心。其实打pokemon也是无聊,但无聊的时候就打pokemon,打到眼皮盖下的临界点才会关机睡觉。尝试离开这个部落格,用各种各样的变态方法搞定自己,可是最后事实证明我还是变态不到哪里去,顶多不是听够几个小时的田馥甄,然后开始在部落格呕吐。

今天把一个星期剩下的最后一丝精力在球场挤出来,把自己弄得全身酸痛,然后听着歌,听者那最纯粹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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