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累,懒,厌恶和不喜欢

6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圣经的故事,理解到上帝他老人家礼拜天是休息的。13岁的时候又读到一本书,知道犹太人认为礼拜天工作是对上帝的一种亵渎。18岁的时候,我的礼拜天不是上帝的,不是我的,是统考的,所以从此以后那一天放假,那一天不放假,已经不存在任何意义。只要能够无所事事,一个小时也好,只要无所事事。

有一天妈问:你天天这样做,礼拜天也要做,会累吗?
我说,年轻人没有什么累不累,顶多不是懒,累是不可能的事。

有一天妈又问:你喜欢这份工吗?
我说,没有喜不喜欢,虽然很难做,可是我不信你会让我就这样辞职。

有一天妈第15次问:你喜欢这份工吗?
咬了一口面包,灌下一杯牛奶,想象着待会冲进办公室第一件到第十件要做的事,我很不喜欢的说,我喜欢。

我知道这种类型的抱怨可能会被归类为时下草莓族的典型案例,所以无论如何辛苦,I don't quit. I cannot quit.无论如何不能够加入低压族群的一分子。丢脸是一回事,重要的是如果用行动来证明自己没有用,是最没有用的一种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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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她联络已经是上一次做梦的事了,塞满邮箱的信息仍旧没有删除。可是自从彼此不再有联络,信箱依旧没有满过,因为已经不再有第二个人值得我想念到漫溢。我还是让他占据了我的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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