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日星期六

死打工仔 3

还真没想过这个题目还可以写那么多次,哈,不过对死打工仔还有那么一点的体会。

今天是小学聚会。工作到一半才知道,换做事平时,我会很懒惰去,可是今天是一个同学要去澳洲念书,不去的话我会下定决心把自己归类为没有人性,所以有必要去,尽管我的社交能力烂到我无法接受。

到场后没有让人意外的陌生,everybody start talking。

不过我发现原来我的社交能力没有烂到令人绝望那个地步,原来话少是可以让人接受的,只要:1)不会令人讨厌。 2)有那么一点的笑点。 3)有那么一点的参与。  聚会是一项不错的社交活动。

Most of the thing remain the same.讲话很习惯大声的人remain大声,不讲话的人remain不讲话,粗鲁的人remain粗鲁,喜欢大大声笑的人remain 大大声笑,everything seems just like yesterday。大家都到不同的地方读书,虽然部分人都聚集在help,部分人出国,可是毕业六年以后还有班聚的确是一件比较吊的事情。

由于安排到比较匆忙,所以我下班就立刻去了,还是上班的工作服,超级后悔没有带件衣服出门的,我甚至连tag 都忘记拿下来,就是那幅死打工仔的样。我不太愿意告诉大家我在哪里做工,因为大家都会误会我要念法律系,这个很令人烦恼,哈,还有人讲我要继承父业,不是不可能,只不过not likely to be。

小学啊,我在上课最后一天做的事情是涂鸦桌子,铃声响了,那个可爱一下的铃声,that's is it,上中学了。我记得那一刻。

----------------------------------------------------------------------------------------------------------刚回到家的时候realize到今天上班穿去的那件衣服和毕业晚宴那天是同一件,噢,也是很夜才回家,也是去见很多朋友,只不过每次穿这件衣服回到家的时候,我都会记得有一个我会记得很久,可是我却不会被他记得的人那晚跟我说了很多句话,我都记得。

超级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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